蓝田县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追赶超越人才队伍实施意见
| 招商动态 |2017-07-13
日前,蓝田县出台《蓝田县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追赶超越人才队伍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实施意见),县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,设立人才扶持基金,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,专款用于人才的引进、培养和鼓励激励,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工作的机制,营造了蓝田人才工作的良好氛围。
《实施意见》内容共分为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,健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,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实施人才培养提升工程,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措施,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,健全人才工作保障机制等7个部分。成立了以县委书记、县长为组长,县委副书记、常务副县长、组织部长为副组长,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,进一步强化了县委对全县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。
一是确定人才工作目标,健全人才工作机制。到2021年,完成引进培养地方领军人才10名、硕士研究生以上或高级以上职称(任职资格)人才100名、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100名、乡土特色人才500名,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团队50个的目标任务。成立县委人才办,加强对全县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,将人才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“五张报表”中,分解落实人才工作任务,建立人才工作“任务清单”“责任清单”,强化对镇街、部门人才工作的考核,推动形成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良好人才工作格局。
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实施人才培养提升工程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,加大柔性引才和开通进校园招聘“绿色通道”工作力度,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,在享受市上各类优惠政策后,再视情况配套一定的优惠政策或现金奖励。鼓励县内企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培养合作机制,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;积极支持公办和民办职业教育,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力度。实施人才培养“名师带高徒工程”,围绕玉雕、厨艺等特色产业,设立“大师工作室”,在中小学校设立“名师工作室”,在医疗机构设立“名医工作室”,并给予工作室一定的经费资助;实施“2121人才培优工程”,每年建立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;每年在科技创新、经营管理、全域旅游、电子商务、教育医疗等领域遴选10名左右中青年骨干人才;每年选拔培育20名创新能力强、创业项目优、发展潜力大的青年(大学生)人才,均给予一定的项目经费资助;大力培养农村党员和致富带头人,每年遴选100人左右,进行集中培训,提升能力素质,建强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和党员致富带头人队伍(5月份,已经开展第一期90余人集中培训,培训为期1年,固定每月10日,25日集中授课外出参观学习,截至目前,已经开展学习4次)。
三是完善人才激励措施,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。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开展创新创业,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。落实人才奖励政策,对取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分别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。加大紧缺性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力度。对教育、卫计、农业、旅游、科技、水务、住建、城市管理、园区建设、招商引资等有关单位引进的紧缺型博士研究生、正高级职称或任职资格的专家,签订聘用合同后,每人发放安家费12万元;引进的紧缺型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安家费8万元;引进的紧缺型大学本科生(“985”“211”等重点院校)每人发放安家费5万元。上述安家费分5年平均发放,对引进的紧缺型人才每人每年发放6000元住房补贴,期限为5年,同时,对现有的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视具体情况,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,招聘引进的紧缺型人才在编制上予以保证,超编的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解决,创新薪酬机制,对引进的紧缺型博士研究生,工资待遇直接定为职员6级,引进的紧缺型硕士研究生,工资待遇直接定为7级。建立人才数据库,创新人才服务“清单制”,落实“帮办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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